Page 6 - eIC10410_烘焙食品加工實習(下)_課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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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焙食品加工實習
製作配方表
配方 製作流程及條件
材料名稱 烘焙百分比% 重量 (克) 1. 精確秤料。 ( 下
水 50 500 2. 依序將材料(除酥油外)加入攪拌缸內,以 )
直接法進行攪拌 10 分鐘。
蛋 10 100
砂糖 15 150 3. 加入酥油攪拌 5 分鐘,至麵筋完成階段,麵 Chapter7
糰終溫約 28℃。
糰 麵 鹽 1 10 4. 基本發酵:RH75%,28℃,20 分鐘。 麵包製作
奶粉 4 40 5. 急速冷凍,約 60 分鐘。
高筋麵粉 100 1000 6. 麵糰包入裹入油,壓延三摺三次,每次厚度
快發乾酵母 1.5 15 為 0.7 ~ 0.8 公分,最後擀成 30×40 公分,
每辮 5 公分。
酥油 10 100
7. 分割成 6 條,每條 5×40 公分,重量 360 公克,
合計 191.5 1915
油 入 裹 每條再縱切兩刀,分成三股。
起酥瑪琪琳 48 480 8. 整型,12 → 32 重複編製,裝入模型。
合計 240 2400 9. 最後發酵:RH85%,38℃,約 60 分鐘,麵
糰發酵至超過模型高度約 1 公分,即可進行
烤焙。
10. 烤焙:150℃/ 210℃,進爐 10 分鐘關上火,
進爐 20 分鐘轉盤,共烤 35 分鐘。
11. 出爐,立即脫模。
12. 冷卻即為成品。
操作重點
實 作 1. 剩餘麵糰不得超過 10%,否則為不良品。
實 作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良品:成品高度未超過烤模高度 2 公分,或辮子紋路及
層次不明顯,或成品腰側凹陷處未達 6 公分,或無明顯層次,或未發酵麵皮厚度
三辮丹麥吐司 超過 0.3 公分。
★ 1. 製作每條裹油後麵糰重 360 公克之三辮丹麥吐司 6 條。(其中未裹油麵糰:裹入油為 100:25)。 配方計算
2. 製作每條裹油後麵糰重 360 公克之三辮丹麥吐司 7 條。(其中未裹油麵糰:裹入油為 100:25)。
3. 製作每條裹油後麵糰重 360 公克之三辮丹麥吐司 8 條。(其中未裹油麵糰:裹入油為 100:25)。
360 × 6 = 2160
2160 ÷ 0.9 = 2400 (操作損耗 10%)
2400 ÷ 240 = 10 所有材料百分比 ×10 即為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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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作輔以成品大圖,配方資訊完整揭露 ]
每個實作均有成品大圖,配方表、製作流程、操作重點…等資訊完成呈現,讓學習者無痛學習。
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