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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一 術科測試應檢參考資料
3 丙級術科測試應檢人須知
一、綜合注意事項:
( 一 ) 本職類丙級術科測試共三站,第一站(筆試):專業技能評量、賣場應對及店
務評核(佔比:40%),第二站:櫃檯作業(佔比:35%),第三站:清潔
作業(佔比:25%)。每站得分乘以配分比率後,為該站成績,每站加總後
的成績算至小數第二位,小數第三位(含)以後皆無條件捨去,總成績 60
分(含)以上者為及格,任何一站成績評定為「0」分者,測試以不及格論。
( 二 ) 測試試題及抽題規定:(詳如試題使用說明)
術科辦理單位依時間配當表準時辦理抽題,並將電腦設置到抽題操作界面,
會同監評人員、應檢人,全程參與抽題,處理電腦操作及列印簽名事項。應
檢人依抽題結果進行測試,遲到者或缺席者不得有異議。
( 三 ) 測試之設備、工具、材料均由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提供,服裝儀容規定請參考
服裝儀容評審說明表,應檢人與表中所列項目不符者,不得進場應試,其術
科成績以不及格論。
( 四 ) 請應檢人於測試前詳閱測試應檢參考資料並自行參閱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提供
之 POS 使用簡易功能操作手冊,以避免違規或因設備不熟悉導致操作錯誤
情事發生。
( 五 ) 應檢人筆試作答時應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 (或鋼筆), 不得使用鉛筆作答,
塗改時可使用修正液(帶),請自備一般用尺文具。
( 六 ) 自備計算工具:限第一站測試使用,須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電子計算
器機型,未依規定者,則禁止使用。
( 七 ) 測試時間截止,不得藉故要求延長時間。
( 八 ) 測試結束後,其成品不論完成與否及測試所使用的用品(具)、材料、試卷
等均不得要求攜回,且應將用具及設備歸還原位,並依監評人員指示後,始
得離開測試場地。
( 九 ) 應檢人應注意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如有故意違反,情節重大且影響測
試進行者,得由監評長確認後,取消應檢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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