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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普通化學實習上
1 實驗室一般守則與安全守則
1. 實驗前應先自行仔細閱讀實驗教材的內容,包括相關知識、實驗步驟與所需使用的
器材及藥品。
2. 進入實驗室以後必須穿著實驗衣,並依規定戴安全眼鏡或護目鏡,需要取用危險物
品時,一定要戴上橡皮手套。
3. 實驗室裡嚴禁吸煙、高聲喧嘩、追逐嬉戲與攜帶飲料、食物進入食用,亦不可由實驗
室中攜出任何儀器與藥品。
4. 實驗桌上不得放置與實驗無關之物品或書本。
5. 高壓氣體(包括瓦斯)鋼瓶必須完全固定並以鐵鍊拴住,以免因地震或碰撞等意外
突然倒下而發生危險;鋼瓶必須以推車搬運,不可以滾動方式移動,以避免氣閥等
零件脫落造成危險。
6. 熟悉實驗室中各項安全設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7. 取用藥品後應立即蓋上蓋子,用剩的藥品不可再倒回原來的容器。
8. 有必要嗅聞試管或容器中之化學品的味道,應使試管口或容器口離鼻子一段距離,
並以手搧動蒸氣嗅之。如圖 1-1 所示。
9. 加熱試管時,臉部不可貼近管口,也不可將管口朝向任何一個人,以避免因管內液
體爆沸濺出而傷人。如圖 1-2 所示。
圖 1-1 嗅試管需保持距離 圖 1-2 管口不可朝向他人
為避免管內液體爆沸(bumping),可在管內液體加入幾小片玻璃碎片或沸石,管內
液體一般高度不超過一半,如需加熱到沸騰,則管內液體不超過三分之一,且須以
試管夾夾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