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eDC20110_基礎工程力學 上_課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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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論 1
Chapter
1-2 力與力系
1 力之觀念
1 力之意義
力(force)係一種作用,凡能改變物體之運動狀態或使之變形、或有此
種改變趨勢之作用者稱為力。故力可說是一物體所受的力,是由另一物體作
用於其上,也就是力不能單獨存在,必須作用於物體才會產生,所以力是成
對出現的。
2 力之分類
1. 依作用方式區分
(1) 接觸力:兩物體互相接觸所產生的力,例如:桌椅對地板的壓力。
(2) 超距力:兩物體不互相接觸所產生的力,例如:萬有引力、磁力、電力。
2. 依作用狀態區分
(1) 外力:一物體所受之力來自該物體外在之作用力。
(2) 內力:一物體受外力作用後,該物體內所誘生之反作用力。
3 力之要素
欲完整表達一力時,常須說明該力之大小若干,其作用的方向為何,及
該力作用於何處,因此一力須具備的三要素為:大小(magnitude)、方向
(direction)及作用點(point of application),如圖 1-1 所示。
A
力的大小:10N
力的方向:
力的作用點:A 點
圖 1-1 力的要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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