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eDC20110_基礎工程力學 上_課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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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論 1
                                                                                                             Chapter




                         1-2         力與力系






                       1   力之觀念

                            1   力之意義

                                   力(force)係一種作用,凡能改變物體之運動狀態或使之變形、或有此

                              種改變趨勢之作用者稱為力。故力可說是一物體所受的力,是由另一物體作

                              用於其上,也就是力不能單獨存在,必須作用於物體才會產生,所以力是成

                              對出現的。


                            2   力之分類

                              1. 依作用方式區分

                                 (1) 接觸力:兩物體互相接觸所產生的力,例如:桌椅對地板的壓力。

                                 (2) 超距力:兩物體不互相接觸所產生的力,例如:萬有引力、磁力、電力。

                              2. 依作用狀態區分

                                 (1) 外力:一物體所受之力來自該物體外在之作用力。

                                 (2) 內力:一物體受外力作用後,該物體內所誘生之反作用力。


                            3   力之要素

                                   欲完整表達一力時,常須說明該力之大小若干,其作用的方向為何,及

                              該力作用於何處,因此一力須具備的三要素為:大小(magnitude)、方向

                              (direction)及作用點(point of application),如圖 1-1 所示。





                                                 A





                                                                                  力的大小:10N

                                                                                  力的方向:
                                                                                  力的作用點:A 點


                                                            圖 1-1 力的要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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