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會計學IV新百試達講義
P. 6

ึࠇኪ€IVอϵ༊༺ᑺ່



                     6      1          無形資產





                     一  基本概念



                    (一)意義及要件


                                      無形資產是指無實體形式之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意  義           ※ 貨幣性資產是指貨幣、應收帳款、應收票據等。雖上列資產無實體
                                         存在,但不屬於無形資產。

                                      1. 具有可辨認性:可辨認性是指無形資產可與企業分離並個別處分、

                                         或無形資產是由合約或法定權利所產生。
                       要  件           2. 可被企業控制:有能力取得資產的經濟效益,且能排除他人使用該
                                         效益。
                                      3. 具有未來經濟效益:資產能增加收入或節省成本。


                                                                              電腦軟體的成本

                                                                            自行開發「電腦ழ體」的成本包括
                    (二)無形資產的內容                                              自建立技術可行性~完成產品母版的支出


                                      1.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

                                                        政府授與發明者就其發明有獨家製造、銷售或使用
                                            專利權
                                                        之權利。
                                            著作權         政 府 授 與 創 作 人 就 其 創 作( 如: 文 學、 藝 術、 音

                                           (版權)         樂、電影等創作)有出版、表演、銷售等權利。

                                                        政府機構或私人企業特許經營某種業務、銷售某種
                                            特許權
                      可明確辨認                             商品、使用某些商標之權利。
                      之無形資產                             購買,或自行開發以供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行
                                           電腦軟體
                                                        銷之電腦軟體所發生之成本。

                                      2.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

                                                        商 標 是 代 表 企 業 商 品 的 之 標 誌, 包 括: 文 字、 圖
                                            商標權
                                                        形、記號、顏色。
                                             其他         如:廣播執照、航權。


                                      3.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無法明確辨認
                                      合併取得之商譽=支付的總成本-取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
                      之無形資產

               6
                  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