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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農業概論 ( 下 )



                       四   森林之區劃與管理


                         臺灣的森林大多屬國有及公有林為主,私有林僅占一小部分,故認識臺灣林

                       業相關機關的組成狀況及森林的區劃方式,亦為瞭解森林概要的重點。


                           1   臺灣林業相關機關之組織架構(圖 8-16)


                                                          組織架構                                 執掌業務


                                                                         林務局              林業政策規劃及執行
                                             農業委員會
                                                                      林業試驗所               林業研究



                                               教育部                 大學實驗林及林場               森林教育及研究



                          行政院                  內政部                      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管理


                                            國軍退除役官                 榮民森林保育事業
                                                                                          所有地之保育業務
                                            兵輔導委員會                       管理處


                                              縣市政府                   農業局 林務課              主管公有、私有林

                                                     圖 8-16  臺灣林業機關組織架構


                           2   林地區劃與林木區劃

                             森林之範圍廣泛,為能有效經營森林,便將森林依林地及林木兩種劃分

                           方式(表 8-10),將森林劃分成各範圍,使經營者便於管理。



                                                   表 8-10  林地區劃與林木區劃之區別

                           類型                                           說明

                                      主要權責機關為:國家林務局。為森林區劃的首要工作,使國家能有效施
                         林地區劃         行行政管理,其為具永久性的劃分方式,故又稱為「永久區劃」,主要著
                                      重於較大範圍的森林劃分,如事業區及林班。


                                      以各林場所負責規劃其中的小範圍區域,有自然區域或人工區域兩種。為
                         林木區劃         暫時性的森林區劃,故又稱為「暫時區劃」,主要可以分為:小班、作業
                                      級及伐採列區等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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