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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農業概論 ( 下 )
四 森林之區劃與管理
臺灣的森林大多屬國有及公有林為主,私有林僅占一小部分,故認識臺灣林
業相關機關的組成狀況及森林的區劃方式,亦為瞭解森林概要的重點。
1 臺灣林業相關機關之組織架構(圖 8-16)
組織架構 執掌業務
林務局 林業政策規劃及執行
農業委員會
林業試驗所 林業研究
教育部 大學實驗林及林場 森林教育及研究
行政院 內政部 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管理
國軍退除役官 榮民森林保育事業
所有地之保育業務
兵輔導委員會 管理處
縣市政府 農業局 林務課 主管公有、私有林
圖 8-16 臺灣林業機關組織架構
2 林地區劃與林木區劃
森林之範圍廣泛,為能有效經營森林,便將森林依林地及林木兩種劃分
方式(表 8-10),將森林劃分成各範圍,使經營者便於管理。
表 8-10 林地區劃與林木區劃之區別
類型 說明
主要權責機關為:國家林務局。為森林區劃的首要工作,使國家能有效施
林地區劃 行行政管理,其為具永久性的劃分方式,故又稱為「永久區劃」,主要著
重於較大範圍的森林劃分,如事業區及林班。
以各林場所負責規劃其中的小範圍區域,有自然區域或人工區域兩種。為
林木區劃 暫時性的森林區劃,故又稱為「暫時區劃」,主要可以分為:小班、作業
級及伐採列區等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