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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農業概論 ( 下 )
8-2 森林經營及保育
一、森林經營
森林經營得經由各種造林法(或稱
林木更新法)以維持森林的永續性。
造林法分為人工造林與天然造林,前
者需要配合人工輔助以建造新林,
後者以天然方式建造。
一 人工造林
1 人工造林種類
人工造林種類主要為三種,分別為
栽植造林法、播種造林法、分殖造林法,各
個方法皆有獨特之處,如下表(表 8-6)所列。
表 8-6 人工造林之種類
林區種類 說明
為利用種子在苗圃育苗後,再將苗木移植到造林地的方法。苗圃的位置
栽植造林法 和造林地的氣候與土壤環境應相近,苗木移植季節宜在初春或晚秋,因
此時的樹液流動較緩慢。
直接將種子播種於造林地的方法,不需苗圃,但造林地需要先整地再進
播種造林法 行播種。此造林法適用於種子易萌芽、幼苗生長迅速或不易移植之樹種,
例如:油桐、臺灣欒樹、相思樹等……。
又稱分生造林法或母體造林法,為利用優良母樹的一部分進行繁殖,因
此有以下優點:(1) 保留母樹的特性;(2) 生長迅速;(3) 抵抗病蟲害力強;
(4) 節省育苗費。
分殖造林法 分殖造林法又依方法分為扦插(插條)造林法、壓條造林法、分根造林
法、分櫱造林法等,其中扦插造林法為最被大家廣用的方法。分殖造林
法適用於種子難以萌芽或採集之樹種、發根力良好或珍貴稀有之樹種,
如柳、竹類、榕樹、臺灣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