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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場安全及衛生 9
3 高熱
是建築物內火勢快速蔓延的結果。高熱形成之熱氣及熱輻射,對人體具有極大
的危險。根據研究顯示,一般人所能忍受呼吸乾燥空氣的最高溫度為 150 ℉,
若有濕度存在,這個溫度會更低。
人體受高熱燒傷之程度,可分為下列四級:
一級火傷: 僅限於皮膚之表層,受傷部位為輕度紅腫,並感疼痛,又稱紅
斑火傷。
二級火傷:受傷部位立即或一日後,出現水泡,又稱水泡性火傷。
三級火傷:受傷之皮膚全層壞死、或潰瘍化,又稱壞死性火傷。
四級火傷:受傷之部位深及皮下脂肪、肌肉或骨頭,又稱碳化性火傷。
4 濃煙
為火災之產物,為肉眼可見者。煙含有微細的粒狀物與懸浮的液珠(霧氣),
降低人眼之可視度,並阻擾逃生之路線及時間。
1-3.3 滅火之方法
發生了火災,能 使其持續燃燒,有下列四個因素:可燃物、氧氣 ( 空氣 )、能量以
及連鎖反應等。四因素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存在。若要達到滅火之目的,只要讓其
中一因素消失,就能達到控制火的延燒或擴散。因此,有了 (1) 隔離、(2) 窒息、
(3) 冷卻、(4) 抑制等滅火之方法。
1 隔離
將可燃物移除稱隔離法。建築物間依規定應設有一條三公尺以上的防火巷。防
火巷必須與道路相連接,發生火災時,可當成另一條逃生路線。
2 窒息
隔絕可燃物與助燃物,以減少燃燒之氧化反應,有如缺氧而窒息般,達到滅火
之目的,稱窒息法。常用之窒息性滅火藥劑有:泡沫、蒸發性氣體、不燃性氣
體及不燃性固體等。
3 冷卻
將火災現場之熱量或溫度,降至燃燒之溫度點下,使可燃物無法持續燃燒,稱
冷卻 法。常用之冷 卻性滅火藥劑有:水、泡沫、二氧化碳等。水是最經濟、
最有效的冷 卻性滅火藥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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