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圖學實習
30 ∅30
▲圖 6-13 數字避免與剖面線或中心線相交
五、指線
指線僅專用於註解,不得用以標註尺度。指線以細實線
繪製,與水平線約成 45˚ 或 60˚,儘量避免與尺度線、尺度界
線或剖面線平行,其指示端帶有箭頭,尾端為一水平線,註
解置於水平線上方,水平線約與註解等長(圖 6-14)。
1:4 Ԫ҈ဴጆ
▲圖 6-14 指線與註解
六、註解
凡無法用視圖或尺度表達的資訊,或需對視圖中某部位
作特別說明時,可使用文字表示之,稱為註解。註解文字應
自左而右水平書寫,簡明扼要,便於閱讀。
註解分為一般註解與特有(專用)註解兩種。
8